让习近平“四有”标准成为县委书记为官标尺

特约评论员邓海建

  今年“七一”前夕,中组部隆重表彰一批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这也是时隔20年后,中央再次对这一基层干部群体开展高规格的表彰。

  “郡县治,天下安”。今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因此,“四有”标准也就成为中国优秀县委书记的价值标尺。

  心中有党,就是清楚“我是谁”。党性是县委书记的根本属性,是其履职的思想基础、信仰基石。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都离不开党性这一大前提、总开关。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县一级阵地,必须由心中有党、对党忠诚的人坚守。作为党的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唯有恪守总书记的要求,县委书记才能信仰不变、立场不变、方向不变,工作才不会踏错步。

  心中有民,就是明白“我为谁”。以民为本,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倾听民众的多元诉求,就是解决了“为谁当官”的人生定位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要求县委书记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只有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县委书记也自然会赢得好口碑。

  心中有责,就当明确“该何为”。敢于担当,才能长风破浪;直面困难,才会披荆斩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有责任意识。“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这是现代治理的基本准则。有了责任意识,方能一马当先。敬畏责任机制,才有实实在在的政绩。

  心中有戒,就要深省“不可为”。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讲纪律、守规矩,就是要恪守边界,不超越底线。习近平曾指出,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作为县委书记,要经得起各色考验,才能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有什么样的县委书记,就有什么水平的县级治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县委书记作为“一线指挥部”的总指挥,承载着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重大使命。眼下的高规格表彰,既展示新时期优秀县委书记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也是营造见贤思齐的氛围,引导基层的政治风气、官场风气、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是新时期中国县委书记为官为人的新标尺。2015年到2017年,中央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国2800多名县委书记全部轮训一遍。凡此种种,皆是“四个全面”战略背景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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