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计,“促发展、促反腐”的重要力量

特约评论员邓海建

  6月28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作了《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综合反映了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状况,深刻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6月28日审计署官网)

  形象地说,审计署本身就是国家财政资金的“看门狗”,审计的职责就是看护国家财政,是监督政府财政收支的重要工具,通过审计揪出违法问题并借此追责,是“阳光财政”的必经程序。今年的审计报告有几个显著特点:一是在反映真实情况、揭示风险隐患、指出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更体现了“促发展、促反腐”的亮点。譬如报告披露,“各级财政均有大量资金结存未用。至2014年底,抽查的22个中央部门有存量资金1495.08亿元,18个省本级财政有存量资金1.19万亿元。”对审计移送的314起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已依法依纪处理1400多人。二是实事求是,力度更大、层次更深,对相关问题的表述更严肃。譬如今年的报告直面“屡审屡犯”的现象,毫无避讳,直陈“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些长期存在但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影响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也不利于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三是力求推动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意见及建议中肯而可操作。无论是财税体制还是商事制度,无论是严格预算约束还是债务风险警示,都意在深入揭示问题的体制机制制度性根源,促进改革深化和制度完善。

  审计工作对中央预算等锱铢必较,无论是发现“人”的问题、“钱”的问题,抑或是制度的问题,都有助于举一反三,防止“灯下黑”。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审计报告往往彰显了“雷霆万钧”之势。譬如在去年,审计署审出违规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层层滞留、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很多问题,权力部门成为问题高发区。2015年初,审计署发布今年第1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对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问题金额1062.5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3.9亿元”。

  依法审计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除了看得见的监管财政的效能,更重要的还在于以下几个层面:一则,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审计本身是体制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审计出的问题,往往与权力失范、贪腐寻租有着直接关联。审计报告的“分量”,直接对应着党的群众路线与“三严三实”教育的效力。二则,在全面深改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语境下,审计出的诸多问题,也为行政改革与建章立制提供了抓手,有助于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刘家义审计长就曾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的力度,促进健全制度和深化改革。”可见,审计不仅是发现病灶,还提供“药方”辅助诊疗。

  当然,管控好钱袋子,功夫远在审计之外。有些年年审计年年犯、年年犯后年年审的顽疾,也不是一审就好。何况,事后审计再好,依然不能替代事前防范之重要。

  审计报告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集”,而已成为改革和发展的“催化剂”。依法审计,为中央预算“看好门”——这一步,不可止歇、不能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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