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自首,境外不再是“避罪天堂”

特约评论员秦川

  “我与妻子有护照不敢用,有病不敢就医,与国内亲人不敢联络,与美国的同学和朋友不敢联系。整日不敢出屋,靠面包裹腹,白天只能像犯人放风一样,在不足十平米的斗室里转圈踱步。在美这两年零八个月我们没有到过美国的城市转一转,都是在远郊苟且偷生。”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去年12月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这是他接受调查时写下的自述。

  读起来,王国强的自述字字都是泪、句句皆含悲。他还说:“都说美国是天堂,现在我才知道,中国才是自己真正的家。如果在入监和我那段美国偷生的处境两者必选其一,我宁肯入监。”稍微了解他在美国的悲惨遭遇,便知这番话并非撒谎。他选择投案,显然也与我国加大追逃追赃的力度有关。比如去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进行了重要部署,“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换言之,外逃贪官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一方面,在外国惶惶不可终日,比如有病不敢就医、整日不敢出屋等等。另一方面,我国追逃有决心更有手段,更加让外逃贪官感到末日来临。

  如果说“打虎”“拍蝇”形成了对国内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那么始于去年夏天的“猎狐”行动,让外逃人员压力陡增。猎狐不仅追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还追逃贪官。为追逃贪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机制。比如,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栏,接受海内外对逃往国(境)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涉嫌向国(境)外转移违法违纪资产等线索的举报,并及时发布与国际追逃追赃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最新工作动态。

  再如,去年3月,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对本地区所有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摸清底数,建立和完善在逃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再联系到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有关部门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内部协调机制。有个细节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简称“追逃办”),办公室成员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如此种种,足以说明追逃追赃不是单兵突进,也不是偶一为之,而是多管齐下,强力出击,“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绝不停止”。

  此外,我国积极推动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反腐败国际合作,使外逃贪官的空间越来越逼仄。去年11月8日,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反腐败宣言,宣言的核心部分是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比如,各方承诺“通过引渡、司法协助、追回腐败所得等手段”消除腐败,搭建最大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平台等等。

  “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我们都要一追到底,将其绳之以法。”这是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的一句“狠话”。一批贪官被抓回,雄辩地证明,世上没有法外之地,也没有腐败避风港。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识时务,就应该早日回国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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