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权改革才能激发教育的活力

特约评论员熊丙奇

  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会,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贵州大学校长郑强5位全国人大代表,就完善高等教育治理结构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的提问。沈健代表说,下一步的教育发展必须以改革作为动力。

  我国高等教育,经过过去2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基本解决了数量的问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37.5%,接下来,必须解决的是调整高等教育的结构,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问题,而这都必须向改革要答案。

  其实,我国在制订面向2020年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时,就已经在这方面达成共识,即高等教育要从追求数量、规模,转到注重内涵、提升质量,为此,提到了一系列改革,包括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等等。但是,从纲要颁布至今的四年多时间的改革实践看,这些改革,都在启动,但是,触及实质的改革,还不多。

  比如,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逐渐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可到目前为止,这一改革,尚未提上议事日程。今年两会上,南开大学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大学校长姓名后注明副部长级是“丢人”的事,然而,要取消这“丢人”的行政级别,面临很大的既得利益阻力。而如果校长的行政级别不能取消,推进大学去行政化就很难。--由于校长有行政级别,因此,校长的选拔、任命、管理、考核都会“官员化”,校长的首要身份是官员,办学首先得对上级行政部门负责,而不是对教育、对师生负责。

  再比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推进考试招生相对分离,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新格局。但是,在去年颁布的国家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中,“招考分离”却未提及。而这是打破一考定终身的关键所在。高考制度改革,包括考试改革和录取改革,其中,录制制度改革是核心,如果录取制度不改革,只进行考试改革,包括考试科目改革、分值改革、命题改革,都可能导致“换汤不换药”的结果。今年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对高考改革方案很不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目前的高考改革方案,无论是取消文理分科,外语一年两次考,还是恢复全国统一命题,都只是考试改革,在录取制度方面,没有多大突破。

  还比如,去年,我国提出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其中一项内容是600所地方本科院校转型为职业院校,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引导部分本科院校转型,这是对高等教育结构进行调整,以便高等教育结构能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接轨,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本科院校,对转型并不积极,原因在于,在大家心目中,职业教育还低人一等,本科院校转型为职业教育,是在“降格”。这种观念不消除,那么,高等教育结构,就很难顺利调整。而要消除这些观念,必须清理教育歧视性政策,让各类教育、各类学校平等竞争、发展,不能人为制造教育、学校的等级、身份--像985、211、一本、二本等,就是行政部门制造的教育等级和身份。

  以上这些改革,如果要触及实质,都要求直面既得利益,推进政府放权--取消行政级别,要求政府转变管理学校的方式;实行招考分离,要求政府把招生自主权交给学校,把考试评价权交给社会机构,把选择权交给学生;消除歧视性政策,要求政府取消各类行政性质的教育计划、工程和行政评价。因此,教育发展要以改革为动力,而改革要真正推进,核心在于放权,只有政府放权,才能激发教育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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