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护 需要法律入心入脑

特约评论员周明华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三八”国际妇女节,在这个美丽的节日里,姐妹们最应该得到真心而实贴的祝福与关爱。孙中山先生曾动情地吟咏过一首诗:“女人是平凡的/月朗星稀,是女人用晨炊点燃新的一天/牵牵连连,是女人将零零碎碎补缝成一个美丽/女人是不平凡的/风雨交加,是女人为我们打开寒门/坎坎坷坷,是女人给我们关怀和温馨/然而,女人又是伟大的……”

  是的,妇女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伟大力量。如果离开了她们的经营与操持,一个个家庭就会失去温馨和阳光;她们更是光荣的劳动者和建设者,没有她们智慧奉献,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就不可能取得如今巨大的成就。每每妇女节这一天,各地都会通过表彰女劳模、女先进工作者,少数人获得的荣誉似乎冲淡了妇女权益保护仍显不济的社会现实。一些部门也会在这一天将慰问金、慰问品发到妇女代表的手中。凡此种种,展现的当然是关爱广大妇女的身姿。但我们不由得感受到,这更像是一种“一日行情”。

  在我们肉眼所视范围内,不断出现诸如“招聘只限男性”“招聘外形气质佳的年轻女性”“家庭暴力”等灰色镜头。究其根源,便是保护妇女权益要么执法不严,要么有相关法律长期缺失的问题。我国宪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早就有相关法律规定,妇女权利主要包括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利等六项权利。这六项权利旨在保护“男女平等”,不允许歧视女性的行为发生。但这些法律条文,总有被有意无意地忽视或公然变通的情况。

  再拿家庭暴力来说,相关遏制力一直偏弱。原因固然较多,主因还是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的长期缺失。所幸的是,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近日表示,国家现在正在制定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布,有望在今年8月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交审议。反家庭暴力法立法排上了明确的日程表,这固然让人欣慰,但法虽立,着力点还在保障执行。强化法律的执行力,需要大力夯实社会法治意识的土壤,让法律精神入脑入心,才能切实确保妇女权益。

央视网新闻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网络新闻联播”,获取独家新闻资讯。

更多精彩请关注各大微博平台@网络新闻联播 ,@央视网新闻 。

网友立场

央视新闻客户端

扫一扫下载央视新闻客户端

获取独家新闻资讯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