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权不可任性”读懂改革决心

特约评论员秦川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5日上午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谈到简政放权时说,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政府工作报告有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新提法,也有不少沉甸甸、硬朗朗的干货。其中,“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赢得了舆论场的普遍赞誉。据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这句表述是李克强总理亲自加入的。这个不为人知的细节,传递了丰富而深刻的信号。

  如果说“大道至简”是简政放权的哲学化表述,那么“有权不可任性”同样表达简捷、立场鲜明。有权不可任性,意味着权力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必须不能越界。这就需要各级官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具体到简政放权,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有权不可任性,还意味着法定职责必须为。不任性,不等于就为官不为,就可以尸位素餐,该作为不作为。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及了一些不良现象,比如“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该办的事不办,该履行的职责不履行,就会使简政放权名不副实,民众就无法享受到简政放权的好处。为此,必须转变职能,该为当为,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为了防止有权就任性,就需要简政放权,简化那些并无必要存在的权力。去年一年简政放权持续发力,政府大刀阔斧对自身进行改革,本届政府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提前实现。如此力度,实属空前,值得点赞。更令人欣喜的是,李克强强调,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今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这更看出国务院简政放权的决心和行动。简政放权,民众叫好;放管结合,民众受益。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换作通俗表达,就是有权不可任性,通过这句话可看出李克强非常接地气,可娴熟运用大众耳熟能详的流行语,更可看出中央改革决心、国务院改革行动。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不断简政放权,不断拿出硬招实招,民众自然能够感受到改革的魅力,从而更加响应改革、参与改革和推动改革。

  为了确保“有权不可任性”,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诚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精神面貌要有新状态。各级官员始终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责任,始终把现代化建设使命扛在肩上,始终把群众冷暖忧乐放在心头,改革就能释放更多效果,民众就能得到更多实惠,我们离民族复兴的距离就会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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