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范儿”的司法公正

特约评论员沈彬

  打造“中国范儿”的司法公正

  ——坚决贯彻全会决定路线图打造司法公正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10月28日正式公布。《决定》是一部依法治国的纲领。“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保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是这次改革的重点所在。

  这次《决定》也凸显了最高决策层打造“中国范儿”的司法公正的决心。打造“中国范儿”的司法公正,至少有两层含义。

  第一是对中国有自信,中国的法治建设不会因为“外国已经有了”,就刻意做区别、绕开不做,那不是自信的表现。相反,各国优秀的司法机制,都可以为我所用,用于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

  比如,这次《决定》规定了“宪法宣誓”机制,不仅是行政部门的官员,由地方人大选举、任命的法院院长、检察长以及法官、检察官都要面对宪法宣誓。这强化了司法人员服从于宪法权威的意识。再如,《决定》还提出要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这也是借鉴了英美法系中从资深律师中遴选法官的机制。

  第二,打造“中国范儿”的司法公正,就要针对中国的司法弊端改革,要对症下药。

  习近平总书记在解读《决定》时表示:当前,司法领域存在司法不公等问题,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金钱案、关系案等等。而司法界另一个积弊就是“以权代法”,权力干涉司法判决。

  这次《决定》明确提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

  另一方面,《决定》也使用了不少创新手段保障司法独立,防止权力不正当干涉案件。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是基于现实的司法环境,提出的颇有政治智慧的解决方案。之前就有领导对具体个案的批示,是否应进入案卷的争议。现在明确了,领导干部插手个案,就必须有记录,事后还有通报、追责机制,杜绝了权力对于司法的“无痕干预”。此外,为强化主审法官、主办检察官的责任,《决定》还进一步规定“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

  同时,《决定》还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这是在去年三中全会明确的法院“省以下直管”的基础上,进一步让司法摆脱地方利益的干扰。

  针对民间怨言极大的“立案难”问题,《决定》也提出了解决方案,将现行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方便群众立案,这才能实现诉访分离。

  这次的《决定》明确以“五个坚持”为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所以,要实现法治中国,打造“中国范儿”的司法公正,必须要对现存的司法积弊敢于啃骨头,坚决贯彻《决定》明确的改革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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