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十条”:构建指尖的表达边界

特约评论员邓海建

  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这十条《暂行规定》,微信等即时通信将实行“后台实名制”,此外,未经批准的公众账号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8月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朋友圈”里的谣言,已经像小小蝴蝶的翅膀,在公共生活领域一次次兴风作浪。社交软件在网络平台度过最初的大繁荣后,近年来正在13亿人的指尖上“野蛮生长”。当然,这只是即时通讯江湖的乱象之一。
  
  还是数字最有发言权:2014年7月21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5.2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网民上网设备中,手机使用率达83.4%,首次超越传统PC整体80.9%的使用率,手机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更加巩固。微信、易信、来往、米聊、陌陌等即时通信软件百舸争流,然而,在这种原生态竞争中,因为规则缺失,尤其是大量泥沙俱下的公众账号翻云覆雨,在拉低有效信息生产与传播门槛的同时,也令各色垃圾信息、欺诈信息、暴恐信息等甚嚣尘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微信十条”的发布,无非三个背景使然:一是指尖舆论场正成为各方角力的重要领域,它正从私密性质走向公共属性。根据CNNIC的报告,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下半年,这一年来,微博用户流失11.1个百分点,微信正在成为网络舆论的发动机,特别是微信群的传播和微信公众账号成为网络舆论生成、发酵的重要节点。刷屏、点赞、转发的“拇指一族”,正成为公共生活中的重要力量。微信官方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微信公众账号的数量已经超过580万个,其中约1%是新闻发布类账号,也就是逾5.8万个。即便以此为基数,谣言一旦病毒式传播,后果不难想见。
  
  二是早在去年8月10日,在“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上,各界已就承担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共守“七条底线”达成共识。此后闭幕的中国互联网大会发出倡议,全国互联网从业人员、网络名人和广大网民,都应坚守“七条底线”。事实上,这段时间以来,“七条底线”已经成为互联网生活的价值共识。那么,今天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正如“中国博客教父”、互联网行业专家方兴东表示:“对于广大用户没有太大的影响。‘七条底线’也是常规的要求,没有设置新的门槛。”
  
  三是从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的角度来看,这几年,“对涉恐、涉暴、涉黄等违法信息,少数人以言论自由为名,行践踏公民正当权益之实,影响了社会道德风尚,影响了广大网民真正的自由。”那么,重构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的权责关系,既是重申掌上即时通讯软件也无法外之地,也是在法制建设呼声渐高的背景下构建新型网络社会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公会重点聚焦“依法治国”议题,“微信十条”既是确立应然的秩序,也为自媒体理性转型提供了很好的契机。让谣言去向更遥远的地方,让清爽的“朋友圈”成为现代生活的安心地——指尖表达边界的确立,显然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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