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中国女性情感问题变迁

2014年03月07日 20:34

“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是上世纪50年代最美妙的词汇之一。当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旧是成千上万家庭的婚姻信仰,饱受包办婚姻痛苦煎熬的人们,正被卷入一场伟大的婚姻革命。他们渴望冲破“吃人的封建礼教”,横扫一切封建余孽,实现惊天动地的大变革。人们隐约感到,即将到来的未来令人期待。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将每年的3月8日定为妇女节。同样是在这一年,中国评剧院编排的现代剧《刘巧儿》一经上演,就红遍了大江南北。在剧中,新凤霞成功塑造了新一代农村女性“刘巧儿”这一艺术形象。该剧剧情很简单:陕甘宁边区的农村少女刘巧儿,自小由父亲作主与邻村青年赵柱儿订亲,后其父贪图财礼,唆使巧儿退婚,嫁给财主王寿昌。巧儿不允,遂自己作主与柱儿订亲。刘父到县政府告状,地区马专员用群众断案的方式解决了这宗案件,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1950年,为了配合宣传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长春电影制片厂将其改编成电影搬上银幕,在全国上映。至此,刘巧儿成为当时青年男女的偶像。和现代女性痴迷韩剧类似,当时女青年追捧《刘巧儿》的潜在动力是“我也要过(剧中)那样的生活。”

随着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正式启动,中国传统婚姻家庭模式开始变革。除反对包办婚姻外,童养媳式的旧式夫妻关系在建国初期也大量解体,甚至还出现了新中国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离婚高潮。据统计,1951年到1956年,全国大约有600万对夫妇离婚。

但由于中国当时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时代,国贫家穷,政治运动接踵而来,整个五六十年代,很多人结婚还是出于被迫或是无奈。

在“激情燃烧的岁月”,人们崇尚理想、满怀激情,青年男女一心想要“上山下乡干革命”。没有人会把谈恋爱当成大事,除了紧张地工作外,还要抓“阶级斗争”。当时的口号是“阶级斗争一抓就灵”。

那个时候,遇到组织上介绍的婚姻,不愿意就是政治问题;还有女青年是因即将被疏散下放,即回到老家农村务农,于是便匆匆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但有城市户口的男人。在当时的女人眼里,“戴花就戴大红花”,最理想的婚姻无外乎嫁给一个军人。

“文革”十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最不堪回首的日子。以阶级斗争为纲,以划清界限为荣:妻子揭发丈夫,儿子批斗父亲……一切正常的家庭伦理道德,都被这十年扭曲、撕裂。

1972年,16岁的北京少年徐星,给一个比他高两个年级的女孩写了第一封情书,字里行间没有多少卿卿我我,更多的是对眼前现实的怀疑和追诘。女孩把情书交给了自己最信赖的班主任老师。不久,徐星被公安局抓走关了起来。

在那段时期,众多名人和不出名的人,被迫或主动与自己的另一半划清界限,离了婚。其中就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中国民法三杰”江平。

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恋爱、婚姻相对要自由多了,自由恋爱的思想得到了体现,但不张扬。不过,仍有相当一部分人是通过父母、同事、邻居等介绍认识的,多数人在相亲时说不出什么话,甚至见了几次面后还不知恋爱怎么谈,心里喜欢就是不知如何表达,有的甚至为此错过了很多恋爱良机。如果两人好上了,顶多也就是看看电影,最亲密的方式不过就是牵牵手,不敢再有其它想法了。

这个时代结婚的人,离婚率高于五六十年代。人们常常说的“七年之痒”,在这一代人身上表现得较为明显。

由于这一代人承接父辈们的传统思想较重,或多或少受了家庭的影响,加上国家改革开放不久,人们的婚姻观念还未完全受到新思想的冲击,所以在组成家庭的前期,夫妻不会轻易提出“离婚”两个字。

“七年之痒”中的“七年”,只是一个相对的时间概念,它体现了这一代人婚姻思想的跨度,即从传统到相对开放的转变过程。

上世纪90年代末至今,中国人的恋爱婚姻理念进入了全新的时代。在“80后”、“90后”看来,再提恋爱自由简直就是老土,难道还有“不自由”的恋爱吗?这个时代,女人追求男人亦成一种时尚,婚前性行为比例大大提高。(央视网 作者:关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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