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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利,不该在“比烂逻辑”中消解

特约评论员 邓海建 2014年02月11日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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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东莞扫黄者究竟是要传递什么价值观?

对曝光和扫除东莞色情活动应有更深层理解

央视日前在广东东莞的多个乡镇进行了暗访,发现多个娱乐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记者举报后警方也无任何反馈。报道一经播出,激起了舆论巨大反响。东莞市从9日下午起,共出动6525名警力,对东莞全市所有桑拿场所、沐足、娱乐场所同时进行检查行动,截至9日晚10时,一共抓捕67人。但是,此次暗访却遭到众多非议,网上讽刺挪揄的“东莞挺住”、“东莞不哭”之声不绝于耳。

客观而言,东莞黄毒,早已冰冻三尺。在一干所谓反思的声音中,最为代表性的是《为什么中国记者喜欢举报小姐?》,说“记者挟央视之威、挟媒体所谓的监督权利,去暗访这类行业,本身就已经犯了‘只见芝麻、不见西瓜’的错误。中国比这类事情重要得多的新闻,从来不见央视记者正经去报道。”某网站排在最前被“顶”多次的一条跟帖就是“记者还是去干点正事吧”。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些年,中国的媒体监督恐怕并非像类似反问描述的那么“缺钙”。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早在2007年,央视《新闻调查》和某论坛联手展开“征集各地豪华楼堂馆所图片”的活动,鼓励各地网友曝光当地豪华政府超标楼堂,帖子一经发出,就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烈回应,短短一周内,帖子的点击量超过了7万次,各地网友纷纷提供当地政府部门的豪华楼所照片,论坛跟帖就多达1500多条。2010年,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记者,根据报料赶赴河南中牟县,报道黄河沿岸非法砖瓦窑厂对防汛带来的隐患。过程中,两次受到狼城岗镇政府干部指使围攻、砸车、阻挠采访,为阻拦采访,负责看守的男子还谎称军演,说前面有“飞机投弹演习,危险”……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面对既定事实视而不见,却臆断媒体监督之“软”,这是神马道理?

在“角色错误”的质疑中,还有几个可疑的价值逻辑:一者,依法监督黄毒,算不算闲得蛋疼?就像著名“大V”学习粉丝团所言,民间给东莞的外号叫“性都”,这些涉黄场所有着多少别人家的老公和男友,穷苦人家走投无路的迷惘女孩,无数家庭破碎,还有无数人在这里患病,无数人被逼贩卖至此,无数的毒品销往这里,还有无数人在这条利益链上既挣扎又抱团……黄毒之下,是否一应美好,恐怕真相没那么花枝招展。二者,依法监督黄毒,难道竟然算不务正业?性自由与性的市场自由是两个概念,价值可以探讨,法律不能讨价还价。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莞式服务”本就是一种腐败润滑剂,媒体在曝光黄毒的同时,也直接曝光了公职人员色情消费。打击高端色情,某种意义上就是打击贪污腐败,目光长远,才能真正窥见媒体监督的伟力与初衷。

一众质疑,最可怕的是“比烂逻辑”。黄毒可以缓缓,似乎是因为还有比黄毒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按照这样的思维,偷盗案件完全可以不管不问,因为还有杀人案件尚未侦破完毕,医院也可以取消一应诊室,因为肿瘤病患还是难以攻克的绝症……问题是,整治黄赌毒与反贪治腐,怎么就成了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的议题?没有最烂,只有更烂。不把最烂的解决好,就啥事也不能、不用推进了。这样的“比烂逻辑”,除了能挑起非理性情绪,如何增益公共利益?

东莞历史如何、城市走向何处,这不是媒体监督决定得了的事情。依法有序的媒体监督,初衷良善、目的正义。至于社会情绪蕴蓄的不满与积怨,固然要找到制度的出口,但显然不该在此类事件中凭空撒气、傲娇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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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研科 热词: 东莞 扫黄 卖淫嫖娼 比烂逻辑 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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