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央视网(记者裴彤、崔向升)中央政法工作会议1月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等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指明了方向。
全国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为载体,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用辉煌的战果、优异的成绩,回应着人民群众的关切和诉求。
禁令架起政法系统正风肃纪的“高压线”
2013年,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出台公安干警“三条纪律”、检察官“八条禁令”、法官“十个不准”。密集出台的禁令架起政法系统正风肃纪的“高压线”。
公安部2013年9月出台“三项纪律”规范公安民警行为。“三项纪律”是: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9月末印发《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通知,出台了“八条禁令”。这“八条禁令”分别是: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到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行。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12月初印发了《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奢靡浪费之风,构建起节日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十个不准”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及全体法院干警在每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不准以过节名义滥发实物、现金及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不准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月饼等年货节礼,或者以过节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或者用公款豪华铺张举办庆典、晚会等活动;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不准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车用于探亲访友或外出游玩等活动;不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从事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
政法系统清除“害群之马”
对于拥有300多万干警、经常同社会阴暗面打交道、手中又握有很大执法司法权的政法队伍来说,“知法犯法”既严重损害政法队伍形象,也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2013年8月,上海法官嫖娼事件曝出后,社会哗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即展开调查并对涉案人员严肃处理,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整顿作风,严肃纪律,坚决清除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和害群之马。
2013年年末,官方通报原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的消息。有媒体评论,作为十八大后首位被查的政法系统高官,李东生的落马也意味着反腐在政法系统的深入。
2014年开年,最高人民法院即向全国法院系统发文,提出正风肃纪的新要求。中共十八大以来,从正风肃纪到专业化建设,再到以公开促公信,中国政法系统正打出一组改革自身、强化队伍的“组合拳”。2014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要求干警管好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强调对干警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防止和纠正冤错案
冤假错案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正,严重影响法律尊严。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发现的冤假错案,中央政法委和各地政法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叔侄奸杀冤案依法再审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之后,河南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浙江萧山出租车劫杀案等纠正, 彰显司法公正,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就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加强防止和纠正错案机制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1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对证据审查、案件审理、审核监督和制约等各个环节都规定了具体工作机制,明确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201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对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程序,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坚决依法纠正刑事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完善有关工作机制作出了明确要求。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也制定完善了执法办案等制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法律底线。
2013年枪爆案件大幅下降
十八大以来,政法机关以依法惩治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在护佑民生、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一组组数字,是捷报,也是平安的保障。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发案居高不下,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中央政法委积极推动综合治理,形成了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整体合力,侦破一批影响恶劣、危害巨大的案件,捣毁一批“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遏制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仅打击从事非法经营药品、制售假药犯罪活动的“云端行动”,就打掉犯罪团伙40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00多名,涉案价值22亿余元。
公安部统计显示,2013年1至10月,全国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7%,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0.7%。全国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在过去10多年连续大幅下降的基础上,2013年分别下降44.9%、36.2%。
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在润物无声中传递法治精神,已成为各级政法机关的共识。截至2013年12月20日,全国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4类政法机关和公职人员在各大微博平台开通的官方微博总计3.75万个。其中,政法机构微博共计30154个,政法机关公职人员微博共计7346个,比上年同期翻了一番;共发布微博1.02亿条,拥有粉丝4.49亿,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显著增长。
政法微博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开始从单纯的“信息发布”走向系统的“微博问政”,又逐步向“微博办公”转变。通过微博收集网络民意、回应公众诉求、受理信访举报的情况越来越多,展现出更加务实亲民的特点。
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从薄熙来案庭审微博直播到奇虎腾讯纠纷案庭审的“全媒体”报道出炉;从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上线到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开通……中国司法公开全面提速,审判机关的司法活动在2013年公开力度空前之大,让社会公众和法学专家们感到欣喜:司法与人们的距离变得很近。
2013年12月9日,中国法院首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出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介绍,该报告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对浙江省3级103个法院独立开展测评,历时5个月得出的分析报告。测评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和保障机制等5个板块。专家判断,司法公开离不开信息化科技保障,司法公开也将迎来大数据时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介绍,浙江高院已汇总758万个案件全部办案流程的23亿项信息点,85万件庭审录音录像资料和所有已归档案件的电子卷宗。同时,浙江省法院在全面实现“归档报结”和诉讼档案电子化的基础上,查阅档案已实现从“翻箱倒柜”到“鼠标点点”,为当事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
2014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司法解释正式施行,法院裁判文书将全面上网接受公众监督。这被舆论认为是司法公开的一大重要亮点,体现着中国推动司法公开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