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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这一年:爱老之心

2014年01月02日 18:04

2013年,是“老人”两个字频繁见诸于报刊网络的一年。

在这一年里,有了太多关于老人的负面新闻:陕西西安一位老人在公交车还有空座的情况下跟姑娘抢座位,一屁股坐姑娘腿上还骂骂咧咧;江苏泰州广场舞大妈在公用广场贴“锻炼重地,请勿停车”,还将其他业主的轿车用胶带粘得严严实实;四川达州老人摔倒后叫小孩搀扶,事后反诬小孩撞人,要求赔偿,还赖在小孩家里不走……这样的事情,放在全国老年人群体面前,一定属于个例,但由于媒体的关注和广为传播,使公众的情感不断受到刺激,老人们因而被贴上了各种“耍老赖”、“为老不尊”、“倚老卖老”的标签。微博上、博客里、论坛上,对老人的讨伐之声不断。

为什么尊老?子曰: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意思是说,人在三十岁立言,四十岁面对选择不会被利益迷惑,五十岁能了解事物的运行规律、洞悉事物的发展规律,六十岁能有海涵的胸襟容纳一切逆耳忠言,七十岁时一切行为遵循自己心中的高尚品德标准,不会违背社会道德、规矩礼仪。换句话说,人们尊老敬老,是因为老人走过漫漫人生路,成熟而自重,因而德高望重。

然而,新近的新闻事件却完全打破了人们对老人的印象:大妈在广场上跳舞不仅占用公共空间还大声扰民,甚至还用胶带把别人的私家车“五花大绑”,被一些人视为“无德”;陕西老人在公交车还有空座位且女生所坐的位置并非老弱病残孕专座的情况下,要求女孩强行让座,被一些人视为“无理取闹”;而达州老人自己摔倒后呼唤小孩搀扶还反咬一口,不仅仅是道德败坏的问题了,甚至已经涉嫌违法。

老人“为老不尊”,使得公众大失所望。就是在这种失望中,大家的爱老之心逐渐消逝,敬老之情也渐行渐远:人们不仅对跳舞的广场大妈口诛笔伐,也对是否还会帮助老人产生了强烈的质疑——以后遇到摔倒的老人,还敢扶吗?

对此,许多媒体发表评论,或者对老人讹人提出批评,或者为老人伸冤。但无论是关于“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的思考,还是“因为舆论话语权向年轻人转移导致老人被污名”的辩解,种种表象之下,潜藏着同一种担忧,那就是:我们已经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而我们的社会却没有对全面来临的老龄化做好准备。

如今的老人,以及“准老人”,见过了太多,也经历了太多。很多老人都经历过日本侵华战争和解放战争,虽然见证了新中国的诞生,经历了改革开放与繁荣发展,但他们的身上,多多少少烙有这么一种痕迹:你必须为自己着想,为自己争取,才能更好地生活。所以,我们不难看到,不少老人早早爬起床,跟赶上班的年轻人一起挤公交,甚至还理所当然地要求年轻人让座。这些老人都走过那个红色年代,在广场跳舞、运动,对于她们而言理所当然,但我们的社会却没有考虑到大批退休职工、老年人的到来而划出专门的老年人活动区域,所以“大妈广场舞”不请自来。现在的老人是“奉献的一代”,而奉献过后却不得不面对收入低、社会保障一般而物价飞涨的年代,薄弱的经济能力、高涨的物价、昂贵的医疗,使得摔倒后推卸责任成了部分老人“合情不合理”的无奈选择……

要让老人活得安全、有尊严,在给予老人更好的经济支持、医疗保障之外,还需要重塑社会对老人群体的信任。

本质上说,关于老人的恶名与争论,是许多因素长时间演化的结果。之所以在2013这一年中集中爆发、走入人们的视线,则是我们社会开始转型的一个见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随着我们法律法规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健全,我们有理由相信,在2013这一年受到伤害的敬老爱老传统,终究会有痊愈与更加光大的一天。

(编辑 雷世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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