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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住了生命,也请保住你的社会责任

2013年12月28日 23:47

据《新快报》报道,2010年,13岁女孩小敏病危,在深圳市儿童医院接受抢救。三天之后,小敏从死神手中逃脱出来。目前小敏父女已经在医院多居住了500多天,除了没有支付的18万元治疗费,长时间产生的住院费已经超过百万。这个数字超过了小敏家所能承受的范围,并且正在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院方借着报道呼吁社会能够对小敏父女予以援助。

不过在同样一篇报道里,我们读到了这个故事的另一面。2012年起医院共14次建议小敏家属可以出院,但二人不愿离去;因为小敏父女以医院当家,将医院中一间三张床的病房作为自己的起居室,导致有限的医疗资源不能让其他更需要的人使用,200人次病患因此无法入院治疗;小敏的父亲还时常在医院内倒卖挂号补贴生活。

人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遭遇苦难,很多时候,苦难的降临毫无准备,让人无所适从,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常常对于苦难怀有同情。在小敏的生活中,贫穷、疾病、母亲的抛弃,这些不幸依次发生,加剧了这个家庭的痛苦,这都值得同情。可是当这对父女在接到出院通知而拒不出院的时候,同情心便在这里被划下了边界。

如果事情的发展换一种走向,小敏父女在接到出院通知后便主动出院,虽然他们依然没有钱交足医院的治疗费,至少他们的行为能比现在更值得尊敬。一年多的时间住在医院病房里,即使专家会诊认为女孩具备出院条件,父亲还是希望“断药再走”,无论是无钱支付费用还是父爱无法释怀,这都不能构成他们抢占他人医疗资源的理由。如果小敏在病危的时候,因为他人强占床位而不能入院治疗,那将是怎样一种绝望。现在的小敏父女正在把这种绝望转嫁到别人身上。

在医患关系中存在这样的现象,一些病人发现医疗保障体系不能囊括所有的疾病,人类的医疗水平不能治愈所有的疾病,当他们走投无路时,医院就成了宣泄不满的出气筒。这起“占床”事件中,医院可谓仁至义尽,救了生病的孩子,放着医疗款收不回,还要呼吁社会来解决父女的问题。

诚然,社会慈善行为可以来弥补福利制度的不足,实现一次收入再分配。女孩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称自己的月工资只有1000元,工作的工厂濒临倒闭,这也就意味着,要解决父女二人的经济问题,必然需要依托社会援助。可是从道理上来看,由超期住院而产生100万元的住院费用不应该由社会来承担,没有人有义务为自私而无理的选择买单。相反,如果父女的行为对医院的正常运作造成了影响,剥夺了他人通过住院来医治疾病重返健康的权利,有关部门有义务采取措施,维持医院的正常运作,以保证大多数人的就医权益。

医院保住了孩子的生命,也到了这对父女学会保住自己社会责任的时候了。虽然民间有句俗语叫“穷有理”,然而,没有人可以用“耍横”的方式让自己凌驾于别人的权利之上。

网络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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