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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劾”老师,谁该检讨?

2013年10月12日 17:52

福州教育学院附中的“弹劾”老师事件,风波也好,闹剧也罢,看似一件小事,却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

在初中二年级的一堂英语课上,有学生拍桌而起,大喊不喜欢老师的上课方式,要求全班表决,更换老师。同学们纷纷举手赞同,老师弃席而去。最终,学校更换老师,但当事学生也向该老师道歉。

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因为“水门事件”被弹劾,克林顿因为与莱温斯基的性丑闻被弹劾。“弹劾”这个词一般用在权力大到不受控制的政治人物身上,用在一个不受学生欢迎的老师身上,怎么看都有点戏剧效果,有点小题大作。但迄今为止,没有一家媒体在报道此事时,将这个关键的词换成“投诉”、“轰赶”之类的,说明用它可能还是相对恰当。的确,在学校里,相对于学生而言,老师拥有的至上权威,堪比一国总统,弹劾作为弱势人群对强势人群行使权力的方式,这一点相当符合;同时,弹劾不同于刑事审判,仅限于免职以及褫夺当事人担任有荣誉、有责任公职的资格,这一点也相当符合。

暂且不论学生的行为是否得当,从理论上说,学生弹劾老师,是有制度存在的基础的。只是不幸这一次的弹劾并没有制度设计在先。假设此前我们的福州教育学院就有弹劾老师的制度,像美国弹劾总统制度那样,由众议院作为起诉人,参议院充当弹劾法庭,行使弹劾案的审判权,那么整个事情的过程可能是这样发展的:学生们按照程序,将要求更换英语老师的建议汇总到班委会或学生会那里,由班委会或学生会作为起诉人,提交到由学校领导班子领衔的“弹劾法庭”,由其行使“审判权”。如果是这样,弹劾老师就不会有大逆不道之嫌,而会成为文明行使民主权力的范例,有助于推动教与学之间的良性互动。

实际上,中国为数不少的学校已经开始实行诸如学生给老师打分等民主制度,但这些制度的设计目前还流于碎片化、形式化,并不能有效地对老师的教学起到监督作用。福州教育学院的事件提醒我们,让“不行”的老师下课,已经有建立这方面制度的需要。但愿下一次,学生们能够依照制度“弹劾”。

福州教育学院的弹劾风波,说小不小,它折射出中国社会大众对制度缺失的一种焦虑,或许会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先声,也未可知。这件事的确有它积极的一面。

然而,这件事也有它的消极面,而且不容忽视。笔者以为,学生们在这件事上也确实有错的地方了,不是错在“弹劾”,而是错在粗暴的举止及其反映出的内心的狂妄和自以为是。

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文明礼仪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社会公德和氛围的体现。尤其,拍桌而起、集体轰赶老师的举止,发生在教育学院的学生身上,是对社会忽视尚礼教育的莫大讽刺。

中国人常以“程门立雪”作为尊师重道的范例,宋朝时,杨时和他的学友游酢去拜会著名的理学家程颐。时值隆冬,天寒地冻,程颐正在闭目养神,杨时、游酢二人恭敬地站在一旁久候,等程颐醒来时,门外已雪深一尺。但接下来的故事恐怕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冒着大雪在程颐门前虔诚求教的杨时最终学到老师的思想精华,被后人推为“程学正宗”,世称“龟山先生”。

福州弹劾教师的事情,令人联想到去年11月的一件事--有位在百家讲坛走红的大学女教授,在北大分享自己的戏曲感受时,被学生呛声“滚下去”。笔者认为,这种事发生在中国顶尖学府,是一种悲哀,说明学生缺乏尊重他人的基本素质,也缺乏大国国民应有的文明修养。

佛家说,只有把你自己的杯子倒空,才能完整地吸收别人的精华。如今中国的孩子们比前辈,眼界不知开阔了多少倍,因而更加自信,敢于表现个性,敢于挑战权威。这些都值得肯定。然而,我们是不是也常有这样的感觉:现在很多孩子有些自我中心主义,有些目空一切,有些不懂礼节,更缺乏内心深处的一种谦虚和向他人学习的精神。

福州弹劾教师事件确实值得深思,它折射出中国社会的制度焦虑、重利不重礼的社会价值取向,以及物质至上思维在不知不觉中向孩子传递的一种内心浮躁。需要检讨的不仅仅是当事人、老师或者学生,或者教育系统,而是整个社会——包括你、我,每一个参与塑造今日中国社会氛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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