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计生部门“赞助”公安,一场涉嫌违法的利益分赃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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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高考的季节,关于高考制度该当如何的讨论就会成为一大热点。高考作为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几乎唯一的通道,几十年来一直被视为底层上升的主要途径、改变命运的重要机会。因此有了“一考定终身”、“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等等说法。如此重要的考试,必须兼顾公平与效率。如何在其中取平衡,并没那么简单。高考每年都在作各种或大或小的变动,但显然的,它无法让多数人根本上满意。
多年来,高考的地域性就是一大争议方面。高考应当体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但是不同地方教育资源不一样,怎么办?一直以来高考采取的办法是按区域划定不同的分数线。近十多年来把各个地方的试卷也分开了,赋予了各省自主命题的权力,但本质不变,就是以逆向的分数歧视补偿教育资源劣势。但人为设定的补偿标准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怀疑,并衍生出诸如高考移民这样的“作弊”行为。
伴随高考地域性问题的还有异地高考问题。地域分权同时导致了个别大城市的学生在高考中同样受逆向歧视。在大城市务工人员的子女能否在就读地区就地高考,不仅是教育公平问题,更涉及地方与中央财政权责划分以及户籍改革,殊难推动。自年初以来各省份陆续推出就地高考政策,但惟矛盾最尖锐的北京上海等地进步极慢,可见实际困难。
高考面临的另一个主要指责是应试教育。确实,在中国,整个初等和中等教育系统都可以说是为高考服务的。小学的学习目的是为了升上好初中,升上好初中是为了升上好高中,升上好高中的目的是考好高考。唯分数论的教育使得初等和中等教育严重缺乏实用性,甚至缺乏与真正学术研究之间的系统连接,校园死气沉沉,所学的用处不大。
与应试教育相对的自然是“让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但如果最终检验成果的仍然是考试,那么素质教育仍然是虚假的。但是假如把“素质”的元素加入高考,这看上去不错,但实际上,各种基于“素质教育”为理由的加分早已成为腐败和走后门的温床。今年北京市考生中受分数照顾比例高达18%,高考的不公平反而被强化了。
事实是,现在高考改革已经走入一个困境:追求公平则触动各种既得利益,且标准越单一,中学教育就越应试;而若追求素质化、多元化,则更容易激化已有的不公平。将考试作为录取的唯一标准,不可能同时完成公平和素质教育两个任务。如果总是试图在这个“一刀切”的高考框架内解决问题,这些问题也许永无解决之日。
现在,让我们重新审视高考的本质: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既然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为何高校本身不能决定,而要完全依靠一个一刀切的统一高考?国外的例子早已证明,高校招生完全可以不依赖于一场统一的考试。当然考试可以有,但只是作为参考条件之一。由各个学校充分自主的招生能够充分发挥高校自主能动性,从各方面充分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潜力,使多元化不仅仅停留在字面标准上,更体现在高校间竞争而产生的差异上。而地域差距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消弭。
中国目前实行的高校招生制度,与中国普遍的高校制度不无关系。中国绝大多数高校都属国有,高校政策受教育部门影响极大,缺乏独立自主性。高校改革本身也是个老生常谈却多年难有实质性推动的课题。一些高校内部的“去行政化”努力难以推进。而此前南方科技大学的所谓“改革”,也因种种掣肘不被外界看好。但要使高校招生更自主更多元,非在高校本身的改革上多下工夫不可。
高校的行政化与高考的简单粗暴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高考固然在平衡各种需求方面作了很多改进,但它根本上说不可能成为最优解。要进一步使高校招生更公平,停留在现在的高考大框架内已不可能再有大的突破。唯有把高考放在高校改革的大格局中,在推动高校改革的同时从高校自主的角度出发进行根本改变,也许才是高考在未来的真正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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