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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举行的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债。(10月30日中国新闻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逾期不还,催债无可厚非。但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必须依法催债,尤其是对银行这样的公共服务部门而言,更应该如此。
说白了,一旦借款人违约,银行催债甚至对簿公堂维权都很正常。实质上,这才是银行应有的做法。应该说,对堂堂银行而言,这样再浅显不过的道理或者说常识不会不清楚,想必也都知道依法催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南京包括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在内的多家银行不这样催债不说,反倒旁门左道聘请劳什子的催债公司追债,委实令人瞠目结舌。
在公众的潜意识里,大凡催债公司,不论合法与否,其讨债惯用伎俩大多是地痞流氓式做派,银行根本就不能与他们合作,重要的是,一旦合作少不了要将公民信息透露给他们,无形之中泄露了公民隐私。
很显然,银行与催债公司合作追债,江湖化味道浓厚,老百姓不得不担心隐私外泄,缺乏安全感等,不能不说这样的手段太下三滥了。还有就是,跟流氓讲道理往往行不通,对于老百姓的担心明显不是签订严格的责任保证书和改为电话催促方式就能消除得了的。
说来说去,银行雇催债公司追债,即便成效显著,也不会是赢家。毕竟,这纯粹就是赤裸裸践踏老百姓对银行信任的无耻行为,注定提前透支了自身信用,很可能得不偿失。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像银行这样的公共服务部门,信用应该是其生存和发展基石,一旦透支了信用,就意味着失信于民,无疑很是危险。关键是,树信用艰难,毁信用容易,重建信用更难,维护都来不及,是不能轻易消耗信用的。归根到底,银行催债依法才是硬道理,想当然不能走旁门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