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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为何迟迟未能成行?专家认为既得利益群体的阻碍是主要因素。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是个很复杂的工程,涉及很多部门、人群、利益集团,所以如果提出一个改革方案,阻力会有,问题也会有。(10月19日《经济参考报》)
两年前即有官方智囊人物透露,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公诸于众,很大原因在于部门之间的利益较量,实际上,参与改革的部门本身就是阻力。而近些年来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些尝试,最终结果不是缩小了差距,而是越拉越大,也证实着这个问题。如果改革的操作者本身就是既得利益阶层,改革自然难以跳出“马太效应”的循环。并且,中央精神在层层落实过程中往往被掐头去尾、改头换面、瞒天过海,那么弱势阶层也就难逃“被增长”、“被平均”的命运。比如有的地方被上面指出财政收入增长过快,而居民人均收入过低,不符合“共同分享改革成果”的精神,于是地方便雷厉风行地推行“增长计划”——给行政事业单位以各种名义发补贴。这种补贴既师出有名,符合上级精神,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在统计数字上也得到立竿见影的提高。而于普通百姓和职工来说,这样的“平均增长”不但无份,却因“平均增长”而多缴社保费。收入差距就这样再次拉大。现实中这种情形多不胜数。
曾有学者指出,现行体制机制下的“增长”政策,普通阶层发得的钱永远不会比强势阶层更多,而且还会被由此带来的“增长”效应给拉向负增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决定权永远是掌握在强势阶层手中的。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的就是强势阶层充分利用其落实权、操作权,将国家政策变通、勾兑,以为自己阶层的利益服务。比如,国家提出以保障房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于是“住房困难群体”首先会在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群体中大量“涌现”;政府部门利用各种权力、便利大搞变相专供、团购或直接建设福利房,美其名曰“解决机关人员住房困难”。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晒出的保障房资金预算更是令人乍舌。而统计数字所显示的情况,肯定是居民人均保障支出提高了多少多少,结果则是平均数字越高,分配差距越大。
实质问题在于,指望既得利益者自己革掉自己的利益,原本是一种悖论。
公共政策的公平性,离开公众的发言权与参与权是不可难想象的。然而,民众对公共政策的参与权不大可能在一项改革中真正实现;现在的问题不仅是民众在分配改革中缺少参与权,而是总体概念上的民众权利的缺失。温家宝总理多次指出,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从制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笔者认为,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样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而舍此便很难谈到民众权利的保障;民众权利不保,分配制度改革很可能就是一座空中楼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