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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乔:信息公开才能引导公民走大道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6日 11: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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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申请,是公民进行有序政治参与的公开正当渠道,是大道。如果这个大道走不通,常关闭,人们就会走小道。而小道给政府部门所带来的震荡和冲击要远大于大道

  一家媒体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近年来在多起大学生以公民身份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的案例中,仅有一例成功。而且这成功一例的信息,其实早已在之前的有关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布了。

  尽管屡战屡败,但不少公民仍然不屈不挠、屡败屡战。最新的信息公开申请,针对铁道部12306购票网站,西北师大学生黄焕婷申请公开具体项目内容及所花金额,北京知名维权律师董正伟则申请公开网站建设、设计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全部信息。

  实事求是地讲,个别信息公开申请不畅,与申请者的准备不充分有关。只因为申请者自己不知道,就把政府部门已经发布过的信息申请公开,严格说来这是没有用好自己的公民权利。最近广受关注的大学生刘艳峰被陕西财政厅拒绝公开杨达才工资,实质上则与申请错了对象有关。工资属于官员财产,其信息的公开权理论上应该是陕西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因此,陕西财政厅“不在其公开范围”的拒绝理由,并没有错。

  然而,尽管有申请意愿的公民应当准备充分,但申请不成功的主要矛盾却不在公民身上,而在于一些政府部门死硬抵制,拒绝公开。而且,即使公民申请有程序、方法、内容方面的不妥,政府部门也有责任解释清楚,不能让公民不断去碰壁。这些年不少政府部门推行为民办事的“首问负责制”,不管问的对象是否正确,只要问的是你政府部门,你就有责任对民众负责到底,不能让民众像无头苍蝇似的乱碰。面对公民信息公开申请,政府部门“首问负责”的理念不能变,也应当一管到底。

  政府部门有信息公开的责任,这是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是现代政府行政的基本理念,是“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的要求,是发展的大势。除非国家规定的保密需要,任何拒绝信息公开的行为,只会使自己成为不断被压缩空间的“困兽”。每一次拒绝公开的背后,都是一次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流失,都是一次政府部门公共形象的毁损。唯有早公开、主动公开、公民所需要和所申请的及时公开,才能在时代大势下赢得主动、赢得信任。

  从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方式看,主动公开的公共信息、公益信息,不少缺少实质性内容,民众想知道的信息往往阙如,公开信息的质量不高早已为社会所诟病。而政府部门需要在公民申请后公开的信息,目前尚缺少高效、高质的成功案例。 

  信息公开申请,是公民进行有序政治参与的公开正当渠道,是推进公民监督的有序形式,是公民主张知情权的重要维权方式。一言以蔽之,是大道。如果这个大道走不通,常关闭,人们就会走小道。而小道往往是无序的、出其不意的、猜测质疑的,其给政府部门所带来的震荡和冲击要远大于大道。在这个意义上,政府部门更应当尊重和善待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以“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的理念,为公民做好信息的公开服务,培育公民有序参与意识,才能引导公民走大道,最终形成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拒绝公开信息是没有出路的,“困兽”的结局只会成为笑柄。一些政府部门更应当规范自己的行为,秉公办事。如此,才不会担心一些信息见不得人,面对任何信息公开申请都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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