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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敏飞:“保钓反日”绝不能危害公共安全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3日 17: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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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国内全面爆发大规模反日示威,至少有52个城市大批市民响应网上号召上街。部分地方传出民众闯入、破坏日资商店的事件,长沙日资商场平和堂遭打砸;青岛部分示威者割破玻璃闯入吉之岛商店,破坏设备和抢掠;成都有几家便利店、东莞有几家日本料理店也遭破坏。(9月16日《北京晨报》)

  过去的这个周末,的确很“热闹”,趁着周末“得闲”的时间,“保钓反日”的情绪得到最大限度地“传染”,各地“反日”情绪高涨,砸车、砸店、纵火等行为层出不穷,看到这般“极端行为”,萦绕在这背后的暴戾之气与民智现状,也确实叫人担忧。

  须知,在国内所有“日系符号”的店里,肯定有着“国人”的身影,那是他们的工作,也是他们的饭碗,甚至是他们一家人全部的经济来源,可“保钓反日”人士这么一闹,“日系符号”的老板们,大不了一撤了之,可这些工作的人呢?他们有罪么?微博上有某车主一句话甚为火爆——我买车在前,日本犯贱在后。同理,这些工作的人,也是“我工作在前,日本犯贱在后”,换言之,这些在“日系符号”上班的人,完全是无辜的,可就因为“日本有罪”,就让“日系符号”的国人吃药?这是爱国么?这恐怕更像是自相残害吧?

  必须承认,日本试图将钓鱼岛海域“国有化”,是任何国人都不能接受的事实,我们将自己的热情、态度、立场表达出来,也是可以接受的。但这种“表达”,应以遵守最基本的法规法律为前提,而不能僭越法律底线。可遗憾的是,在我们的“反日行为”中,却有着诸多行为“越轨”,已经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了,这是任何法治社会都不该存在的“恶”。

  在微博上,也有很多名人发起“抵制日货”的活动,但他们多遵循一条底线,即从自己做起,不用日货,但绝不去打砸别人之前买来的日货,也不去干涉别人现在去买日货。如你所知,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爱国的方式,拒绝与抵制不过是一种表现形式罢了,爱国有千万种表现形态,我们应该对每个人的爱国方式都给予尊重与包容,而不是一味地认为打砸“日系符号”才是爱国,任何不打砸的行为都是不爱国,这是有失偏颇的,也是偏激的。

  爱国需要理性,一旦失却理性,我们在自己的地盘上打砸、使用暴力,受伤害的大多是我们自己的同胞,不可否认这些人有一颗爱国的心,但体现在行动上的方式方法,却的确是错误的,甚至有可能是“害国”。遗憾的是,这般浅显易懂的常识,却总在关键时刻被遗忘、被忽略,需要被重复提及。2008年抵制家乐福活动,让不少同胞没法上班,拿不到薪水,四年之后的今天,我们的确应该引以为鉴。

  我们的确可以通过经过合理审批的游行、示威活动来表达我们的爱国之心,表达我们的立场,但应“点到为止”,而不应发展为暴力、打砸等行为,须知,这些行为,按着刑法所述,便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毕竟在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无论嫁给在多宏大、多高尚的目的上,都不应做出有违法律的事情,如果只顾“结果正义”而无视“程序正义”,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因为任何违法的行为,皆可能嫁给在宏大高尚的口号上。而所谓的“打砸抢”行为而言,显然是让亲者痛仇者快的行为,必须警惕。

  在9月16日,广东公安机关再次强调:对于游行示威中借机进行打砸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这是应有的态度与立场,在一个法治国家,爱国首先就要守法,合法地表达出自己的爱国主义情感,才是公民成熟理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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