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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梅:“大病补偿”是国人尊严一大提升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5日 09: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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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一评

  医疗保障只有将所有的“保障短板”都补齐了,没有了漏洞和缝隙,群众的医疗尊严才能得到制度化落实

  9月4日《新京报》报道,卫生部日前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

  这些特大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以及肺癌等12类大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

  之所以进行如此详细阐述,是想让更多公众对特大疾病补偿有更清晰、准确的认知和判定,让大家认识到,医疗保障正在逐渐突破制度障碍和机制束缚,将重特大疾病纳入救助范围,让群众得到更多的立竿见影的稳定安全的健康保障。让“医疗保障”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面对各种疾病,包括重大疾病,群众再也不用慌了,而产生一种淡定自如、从容不迫的感觉。群众再也不用害怕大病重病了,让生活得更为平稳、安静和幸福,这才是群众期待的“有尊严的医疗”:真正将人本需要放到重要位置,真正将平等的保障权还给群众。

  应该说,这些年,中国的医疗保障发展获得了巨大进步,比如医保范围扩大到了广大农村。但在这种发展中,仍有一个重大遗憾,那就是,小病和一般性住院,都能及时报销,而对大病以及特大疾病的保障,却未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而毋庸置疑的是,重特大疾病,正是群众的“医保心病”,因为一旦患上大病,比如尿毒症,总会让家庭承受倾家荡产的代价。“因病致贫”的情况一点也不鲜见,以致于有的特大病患者不得不放弃治疗,甚至使用违法手段,比如前段时间有尿毒症患者的家属私刻医院公章,偷着到医院透析等。这些不正常行为,不仅降低了疗效,而且让医保的公益性、公共性,以及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在特大疾病面前,群众仍然觉得很没尊严,很无奈。

  所以,国家将“重特大疾病将补偿90%”进行试点,看起来仅是一个政策调整,是一小步,但让公共医疗阔步前进了一大步,期间投射的公平医疗的精神、救死扶伤的公共责任,为群众健康积极担当的公共性,得到了货真价实的落实。毕竟,医疗保障只有将所有的“保障短板”都补齐了,没有了漏洞和缝隙,群众的医疗尊严才能得到制度化落实。

  有一点不能忽视,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国情复杂,人口基数大,任何一种“免费”和“救助保障”都会让公共财政承受更大的压力,所以,我们有必要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只要我们已经向着公平医疗的目的地开始出发,只要我们将公共责任和民众利益放在了第一位,我们就能走到公平医疗的高地,试点成功后向更多地方推广,让更多群众分享重特大疾病医疗补助的温暖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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