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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栀梓:扩大房产税试点为何欲说还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2日 13: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郑州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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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上海、重庆之后,湖南、湖北亦将试点房产税征收。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披露了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新版本中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将被征税,税率不会太高。媒体称,可能意识到影响过于激烈,国土资源部网站在8月20日下午6点左右撤下了这则消息。(8月21日《扬子晚报》)

  从“物业税”到“房产税”的热议与争论已久,社会各界对征收房产税一直存在一些不同的意见,直到2011年初,房产税改革才以“试点”的面目绕开税收法定原则,在上海、重庆两市“扩征”,有关部门将“扩征”的理由表述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而并未将其作用像在开始讨论“房产税”时,有些人所鼓噪的那样大而化之到悬在高房价头上的“达摩克斯利剑”,上海、重庆一年多来的“试点”也证明:房产税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并没有那么神奇。

  时下又逢房价止跌回涨之时,“两湖”亦将试点房产税征收的风声再起,这其中是否又隐含有“打吓”房价“抬头”之意呢?尽管有专家解析称“两湖”版房产税比沪渝版更具“杀伤力”,对近期和远期楼市都将产生下行压力,但在笔者看来,房价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土地、建材价格,降低房价并非是房产税“一征就灵”的。再说,“两湖”版房产税拟对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征税,虽然税率不会太高,对改善性住房家庭也是颇具“杀伤力”的,而且“杀伤面”也很大,因此而造成的民意“反弹力”也会很大。

  在房产税扩征上,有关部门如此“欲说还休”的背后,是因为房产税开征并非是政府层面说了算的事情,必须通过立法机关来修法,或者是经过立法才能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虽然房产税已在上海、重庆两市先行“扩征”,但毕竟是以“试点”的面目出现的,在没有迈过修法、立法之“坎”前,大规模推进房产税改革是缺乏法律支撑的,其遵从度和执行力也就不言而喻了。

  尽管最高决策层已明确“要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但对房产税的功能主次定位却一直未曾明确,房产税给公众的印象似乎只是“打吓”房价上涨的一把“扫帚”,每到房价上涨之时就将其高高举起,但并未重重地打落在囤房炒房者身上,因而那些投资投机性购房者也就并不惧怕“狼来了”,公众对房产税的扩征也就缺乏足够的支持。如果将房产税的主功能定位于调节贫富差距,次功能定位于组织财政收入、抑制房价上涨,扩大试点范围必然赢得广泛民意支持。在具备广泛民意支持的基础上,再通过修法或立法全面开征房产税,有关部门也就不会再“欲说还休”了。(黄栀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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