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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炳涛:“酒吐了不算酒驾”是一种流氓逻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5日 12: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光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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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24日,南京市溧水县19岁的男孩路斌在得知自己高考成绩的当天,被参加完酒局的溧水县国税局干部甘培宏开车撞死,逃逸五天他被抓获归案。8月2日,甘培宏受审时辩称,自己吃饭时酒并没有喝下去,全吐到厕所了,不算酒驾。他还说自己已赔偿了受害者家属52万余元,请求法院轻判。(8月3日《扬子晚报》)

  扯谎扯到这个份儿上,是对法官智商的严重藐视和对公众智商的严重侮辱。国人酒局向来繁琐,一杯白酒往往分成多口喝下,每呷一口酒就跑一趟厕所,怎么跟同饮的好友解释?说自己重度尿频,或者患有神经病?再不然,这位曾经的国税局官员便是天赋异禀,脖颈长有类似鸡嗉子般的酒囊,几杯酒灌下去既不进肚又能谈笑风生,攒到最后再到厕所倒出来。

  谎话终归是谎话,一戳就破。当天跟甘培宏共饮的四名好友均指认他喝了不少酒,他逃逸后前往的修车厂的老板证明他一开口就“酒味浓烈”,他找的顶罪人也交代了这一信息。检方对此表示,证人的证词之间能够互相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已经能够充分证实甘培宏酒驾的事实,只是无法确定是否达到醉酒状态。可见再怎么扯谎都无济于事了。

  “酒吐了不算酒驾”是种典型的流氓逻辑,在强词夺理为自己开脱罪责的背后,是一幅无视法律、漠视人命、毫无悔过之心的嘴脸。今日中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社会共识,为全体国民接纳与认可。身为党员干部,理应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国家在这方面也有严厉规定。甘培宏冒天下之大不韪酒后驾车是对法律的无视,撞死人后不赶紧送医反而加速逃逸是对人命的漠视,庭审中百般抵赖是毫无悔过之心的表现。一名风华正茂的准大学生惨死在甘培宏的车轮下,他还说什么“已赔偿了52万余元,请求法院轻判”,生命等同于几十万元吗,如此态度,缺乏对生命起码的敬畏与尊重。

  如果“酒吐了不算酒驾”属于个例,尚不值得大惊小怪,令人惊讶的是,类似的流氓逻辑已经接二连三地出现。今年六月份各大媒体报道,深圳一街道办官员莫王松去年底因醉驾被查,检察院要求判刑两个月。可龙岗区法院认为,莫王松驾驶距离不远,判决免刑。再上溯一段时间,去年七月份,贵州省毕节县一乡镇女教师周琴陪领导喝酒后,被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竟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劝其私了。

  虽然发生地远隔万水千山,但“开得不远不算醉驾”“戴避孕套不算强奸”与“酒吐了不算酒驾”却如出一辙,这究竟是惊人的巧合,还是某种通病?可以肯定的是,不顾常识开脱罪责的背后,是某些权力者对自身角色的错误认知,对法律法规的藐视,对公平正义的践踏,对公众容忍底线的挑战。(徐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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