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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节假日高速路免费,且慢狂欢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5日 09: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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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是可喜的第一步,但迈出了这第一步,还要迈出更多坚实的步伐,别到此为止、“故步自封”

  8月2日,《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发布。该方案由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制定,通知规定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以及国庆节将免收高速通行费(8月3日《京华时报》)。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已经获得国务院批转,意味着在两个月后的国庆节,民众就可享受到该方案带来的实在好处。尽管该方案离民众预期尚有距离——比如,元旦、端午节和中秋节并不免费,货车也不免费,而民众预期的极端天气免费也未提及,但点滴的进步亦值得欣慰乃至欣喜。

  “节假日,高速费免了”,且慢狂欢。试问:那些超期收费的高速路何时才能真正实现免费?众所周知,去年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出通知,宣布从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将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其间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要坚决撤销。同时,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但据中青报报道,一年的专项清理已经过去,但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却屈指可数,比如在此次北京暴雨中造成100多辆机动车被淹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原名京石高速公路,是北京第一条收费高速公路,1987年11月开始收费至今。

  超期收费的高速路仍在堂而皇之地收费,只是在重大节假日象征性地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就好比高速公路公司左手从车主身上强硬掏走一个大钱包,右手送给车主一个小糖豆。送糖豆总比不送要强,但车主需要的是把钱包拿回来,而不只是糖豆这样的小恩小惠,毕竟,买糖豆的钱还是用车主钱包里的钱买的。这个比喻虽然不够恰当,但可以说明一些高速公路公司节假日免收通行费,还无法满足公众预期。道理很简单,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固然是还利于民,但如果仍粗暴地超期收费,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免费通行方案由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而去年发出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的通知,也是这五部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的介入,意味着中央整治收费公路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的决心,面对“一年的专项清理已经过去,但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却屈指可数”的尴尬现实,相关部门大有可用武之地。

  贷款还够,收费公路到期,就应该立马停止收费,而不应该由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继续收费,让民众埋单,肥了少数人或相关利益集团。以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为例,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按说该路段必须停止收费,但经过相关部门与企业的“巧妙”运作,京石公路还清贷款本息的时间居然推迟到2026年。这显然是把收费公路当做了印钞机,与民争利,既伤害了车主的财产权,也践踏了制度尊严。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暴利是地球人皆知的秘密,相关年报显示,重庆路桥2011年的毛利率高达91.4%,已经超过了白酒行业。暴利从何而来?难道容忍这样的暴利存续下去?对仍在超期收费的高速路难道继续袖手旁观?

  高速公路已被谑称为“高价公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无可厚非,但还完了贷款,收费到期了就不能继续收下去。同时,收费还与责任相配套,比如,高速路没有及时、随时清理积雪冰冻,造成车主事故,就应该承担责任;当极端天气造成拥堵,车辆被淹,也应该承担责任;再比如,因自身效率不高造成的拥堵,也应该免收通行费……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是可喜的第一步,但迈出了这第一步,还要迈出更多坚实的步伐,别到此为止、“故步自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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